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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支一扶备考——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扶持措施
国家支持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建设项目,可以委托和安排有条件的农民专 业合作社实施。
中央和地方财政应当分别安排资金 ,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信息、培训、 农产品标准与认证、农业生产基础设施建设、市场营销和技术推广等服务。国家 对革命老区、 民族地区、边疆地区和贫困地区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给予优先扶助。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财政补助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
国家政策性金融机构应当采取多种形式,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多渠道的资 金支持。具体支持政策由国务院规定。
国家鼓励商业性金融机构采取多种形式,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成员提供金 融服务。
国家鼓励保险机构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多种形式的农业保险服务。鼓励农 民专业合作社依法开展互助保险。
农民专业合作社享受国家规定的对农业生产、加工、流通、服务和其他涉农 经济活动相应的税收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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